各学院(部):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对象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新入职的专任教师(指承担列入学校教务处教学计划课程的教师)。 以下对象除外: 1.进校前已有1年以上高校专任教师从教经历的人员; 2.因怀孕、哺乳、患重大疾病等原因影响正常参加培训的人员。 二、培训安排 2018年新教师岗前培训实行全脱产培训,由华东师范大学和上海师范大学承担集中培训任务。培训拟安排在9月下旬至12月底期间进行,具体时间根据报名情况排定。 三、培训组织 1.学院要全面做好培训动员和组织工作,通知到每位新进教师,努力确保符合条件的新进教师均能参加。 2.学院应为每名新教师落实一名职业导师,负责指导新教师的校本培训,对新教师在教学理念、方法、技能以及职业规划等方面给予指导。 3.学院应落实专人全程跟踪新教师培训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碰到的难题。凡涉及请假的,请在《请假单》中先行批注意见。 为确保新教师安心参加脱产培训,培训期间,学院不得安排新教师教学等工作,同时保障新教师的工资、津贴等待遇不因参加培训受到影响。新教师个人岗前培训情况将作为今后获得市教委后续培养计划资助以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晋升、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四、学员制度 参训学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培训考勤制度(见附件1),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培训任务,培训合格后由市教委发放培训证书。参训学员如无正当理由,未认真履行职责或未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发给结业证书。培训期间违反纪律和有关规定,影响恶劣的,由其所在学院给予必要的处分报人事处。 五、报名要求 1、请填写《上海市教委新教师岗前培训班学员申请表》、《2018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参训人员汇总表》,并于2018年7月6日前交人事处。 2.上报材料: a)《2018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参训人员汇总表》纸质稿及电子稿 b)《上海市教委新教师岗前培训班学员申请表》纸质稿 3.联系人:赵昱煜 联系电话:65881751 电子稿发:zhaoyy@sumhs.edu.cn 附件: 1.附件1-2018年上海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考勤制度.docx 2.附件2-2018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参训人员汇总表.xlsx 人事处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