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国外访问学者管理办法》(沪医健人事(2016)4号)、《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国内访问学者管理办法》(沪健医人事(2016)3号)、《教师专业发展工程产学研践习管理办法》(沪健医人事(2016)2号)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15-2016年教师专业发展工程验收工作,请各学院(部)做好相应材料准备。
一、验收对象
入选市教委2015-2016年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国外访学、国内访学、产学研践习的教师。
二、验收要求
1.国外访学自查材料
1)国外访学自查报告(双面打印)
2)成果、访学研究照片等佐证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2.国内访问学者自查材料:
1)国内访问学者自查报告(双面打印)
2)《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考核表》
3)教育部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4)成果、访学研究照片等佐证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3.产学研践习自查材料:
1)产学研践习自查报告(双面打印)
2)成果、践习期间照片等佐证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2018年3月5日前,各学院(部)请将审核后签字盖章的材料纸质版人事处北苑1#706室张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angjf@sumhs.edu.cn。(备注:自查报告中第五项“本校考核意见”由部门给出并加盖公章。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8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