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上海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7-06-19浏览次数:151

各学院(部):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7年上海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204)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上海健康医学院2017年上海领军人才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范围

各类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符合下列条件,可提出申请:

    ()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即19621月1日以后出生。

    ()符合“道德素质过硬、专业贡献重大、团队效应突出、引领作用显著、发展潜力较大”的基本条件;

品德素质优秀:具有坚定的政治品德、优秀的学术道德、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专业贡献重大:在相关领域已取得较突出的创新成果,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团队效应突出:具有一支结构合理、创新创造能力较强的专业团队,团队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45岁以下成员一般不少于2人。

引领作用显著:能够在本市、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引领本专业、本学科、本领域的发展方向,起到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发展潜力较大:本人在相关领域显示出明显的创新能力、研发优势和发展潜力;团队成员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已入选国家“WR计划”、中央和上海“QR计划”、上海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的人员。

担任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的人员(市管干部),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

二、选拔原则

坚持紧紧围绕“四个中心”和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要求,以提高人才的创新创业能力为核心,以聚焦重点,服务发展、突出一线,团队优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原则,深入实施上海领军人才培养计划。

(一)聚焦重点,服务发展。突出 “四个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聚焦科技创新和创业、科技成果转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化,聚焦本市重要科技领域和重大产业领域,开展领军人才选拔工作。

(二)突出一线,团队优先。以在科研、生产等专业技术岗位上创造优异成绩的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为选拔重点。对项目有利于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人才梯队建设良好的团队带头人,要优先列入领军人才培养计划。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及时公开选拔工作信息,严格规范选拔工作程序,切实加强选拔过程监督,充分发挥专家评审、擂台赛等评价机制的作用,确保选拔结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名额和推荐平台

2017年上海领军人才推荐人选上海健康医学院限报1名。推荐人选通过教育领军人才选拔推荐平台进行申报,并由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负责,承担从事各类教育工作和高端人才培养的领军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

四、推荐流程

各学院(部)于20176月23日前提交2017上海市领军人才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纸质版(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和电子版,经专家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后登陆系统进行申报。网址:http://ljrc.12333sh.gov.cn/ljrc

、材料要求

12017年上海市领军人才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一份(附1),各学院限报1

2《上海领军人才申报表》一式两份。

3本人业绩贡献和能力水平证明材料一份。

包括近年来发表的本人主要论文、论著(封面);最高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荣誉奖励证书;参与重大项目立项批件及验收材料、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证明材料、专利发明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具体装订要求见附件)。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65881751

邮箱:zhangjf@sumhs.edu.cn。

附件:

    附件1:2017年上海市领军人才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2:上海领军人才申报表.doc

    附件3:材料装订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