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7-06-08浏览次数:91


各学院(部):

    根据市教委人事处《关于做好2017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和《“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教人〔2011〕1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上海健康医学院2017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要求

  1、特聘教授项目

  (1)此次特聘教授人选年龄要求为:截至2017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不超过55周岁(1961年1月1日后出生)。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海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其他相应职位。

  (3)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创新性、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领导和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

  (4)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

  (5)领导本学科方向发展和学术梯队建设。

  (6)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拼搏奉献精神。

  (7)特聘教授实行岗位聘任制,聘期为5年。在聘期内全职在学校工作,并应在签订聘任合同后一年内全职到岗工作。

  (8)高校现职校领导和聘期内的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不得推荐;国家“QR计划”(“青年QR计划”除外)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9)特聘教授要牵头组建创新团队。

2、青年学者项目

  (1)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国内应聘者一般应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高校现职校领导不得推荐;国家“QR计划”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二、工作要求

  1、严把人选质量条件,切实做到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对推荐材料、学术道德和政治倾向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

  2、要坚持育引并举,积极采取措施,从校外(海外)招聘长江学者。

三、名额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全国150名,各学院(部)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限报1名。根据对应的学科分组进行申报(见附件2)。

四、推荐流程

  各学院(部)于2017年6月19日前提交2017年长江学者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学院负责人盖章签字)和电子版,经专家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后登陆系统进行申报,网址为(www.shenbao2017.changjiang.edu.cn)。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65881751

  电子邮箱:zhangjf@sumhs.edu.cn

  附件:

附件1:2017长江书面申报材料要求.docx

附件2:2017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分组.pdf

附件3:学校2017年长江学者情况汇总表(学院—姓名).xls

人事处

2017年6月7日